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李维珍)

发布日期:2025-10-28 11:1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李维珍;不动产权证号:08003879;面积:23.34㎡;房屋坐落:大通区大通街道矿南社区铁合金厂院内115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