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杨晓禹)

发布日期:2025-10-29 14:22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杨晓禹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3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55号;抵押权人: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;面积:139.83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山南新区御香山15栋1002。

2.产权人:杨晓禹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4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698号;抵押权人:淮南市仁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;面积:139.83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山南新区御香山15栋1002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