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李旭)(葛振保)
1.李旭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0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24921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旭
日期:2025年10月30日
2.葛振保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3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87995号 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葛振保
日期:2025年10月30日
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