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刘娜、侯飞)(杨传利)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刘娜、侯飞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5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755号;抵押权人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县支行;面积:132.63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金家岭合淮路西侧联华·金水城A14栋304。
2.产权人:杨传利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5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756号;抵押权人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县支行;面积:115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国庆街道舜耕园小区5栋304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08月05日
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