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刘玲)(姚池)

发布日期:2026-08-05 11:0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、刘玲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633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刘玲

日期:2026年08月05日

2、姚池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7990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姚池

日期:2026年08月0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