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刘玲)(姚池)
1、刘玲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633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刘玲
日期:2026年08月05日
2、姚池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7990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姚池
日期:2026年08月05日
1、刘玲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633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刘玲
日期:2026年08月05日
2、姚池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7990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姚池
日期:2026年08月0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