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
李军、杨娟 因保管不善,将(2018)0000471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李军、杨娟
余露 因保管不善,将(2018)0014696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余露
余露 因保管不善,将(2018)0014505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余露
刘景臣 因保管不善,将1200982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刘景臣
邱国芝 因保管不善,将(2019)0017299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邱国芝
轩军 因保管不善,将0800493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轩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