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

发布日期:2020-11-27 13:40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夏国妹   因保管不善,将01013962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           声明人:夏国妹

翟晓毅   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09369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           声明人:翟晓毅

方贤芹   因保管不善,将1-J2-(98)5064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           声明人:方贤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