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
崔大兰 因保管不善,将906031656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崔大兰
谢宇红、谢一平 因保管不善,将11022350、11022351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谢宇红、谢一平
李红 因保管不善,将026000197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李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