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

发布日期:2021-07-21 16:2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平兆林   因保管不善,将09032637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声明人:平兆林

刘克海 滕运萍   因保管不善,将15003155、15003156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声明人:刘克海 滕运萍

费晓茜   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17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0044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声明人:费晓茜

凡传宏   因保管不善,将1-J2-55384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声明人:凡传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