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

发布日期:2021-07-22 16:1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孔龙   因保管不善,将10033247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声明人:孔龙

朱长文   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20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47133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声明人:朱长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