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1-09-15 16:25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权利人: 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泥河支行;他项产权证号:皖(2017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865号;面积(㎡):126.58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龙湖路金大地龙湖中心6栋604。备注:抵押注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