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崇贵 林宇寒 因保管不善,将不动产权证号:皖(2016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06884号_2 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声明人: 林崇贵 林宇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