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产权人:苏德银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7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186号;面积:58.4平方米;抵押权人: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集支行;房屋坐落:潘集区袁庄红旗楼商贸文化广场北区商铺163# 234#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2年0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