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2-06-24 16:1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产权人:苏德银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7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186号;面积:58.4平方米;抵押权人: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集支行;房屋坐落:潘集区袁庄红旗楼商贸文化广场北区商铺163# 234#。


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2年0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