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寿县2019年第2批次(增减挂钩)城镇建设用地审查意见的报告

发布日期:2019-03-06 15:13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
淮国土资〔2019〕82号 


省自然资源厅:

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寿县2019年第2批次(增减挂钩)城镇建设用地应呈报省政府审批。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,现报告如下:

一、申报用地位置、规模及现状

该批次用地位于寿县炎刘镇广岩街道、新桥村、黄楼村、龙楼村、石埠村、三星村、茶庵镇精神村、圣井村、刘岗镇沈郢村境内,涉及3个乡镇的8个村、1个街道。

该批次申请用地总面积17.5182公顷,其中农用地17.3992公顷(耕地15.1112公顷),未利用地0.1190公顷,未涉及基本农田。按所有权和地类分: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7.3992公顷(耕地15.1112公顷),未利用地0.1190公顷。地类和面积准确,土地产权明晰,界址清楚,没有争议。

依据《土地勘测定界规程》(TD/T1008—2007)、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》(GB/T21010-2007)等规定,寿县土地勘测站对该批次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,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。

二、用地规划计划情况

经审查,该批次用地符合经批准的寿县炎刘镇、茶庵镇、刘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调整完善。

该批次不占用生态红线。

该批次用地使用经省厅批准的《寿县2017年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》的挂钩周转用地指标。

本批次申请用地拟使用上述周转指标17.5182公顷,剩余0.2083公顷,不再另行占用我市年度用地计划。

该批次报部备案后,所取得的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管理系统”项目编号为3400002018ZD3B86B

三、用地规划用途

该批次用地按规划用途划分:交通运输用地12.8726公顷,住宅用地1.4667公顷,商服用地1.8221公顷,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.0901公顷,工矿仓储用地0.2667公顷。

省政府下达我市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2433套,需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3.4973公顷,我市已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.4973公顷。我市2019年度计划安排住宅用地80公顷,因已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用地安排,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占住宅用地的4.37%,未达到70%的比例。本次申报住宅用地1.4667公顷,不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。

四、征地补偿安置情况

该批次申报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2015年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,涉及2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,标准为每亩1650-1750元,补偿倍数为11-22倍,征地补偿费用为1002.8306万元(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),平均为38163元/亩。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,征地补偿总费用1022.6611万元。本批次申报报批规费852.6588万元,以上费用已经按照有关要求筹集齐备,预存在寿县财政局专户。

征地前炎刘镇广岩街道人均耕地1.4901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1.4761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70人(其中劳动力40人);征地前炎刘镇新桥村人均耕地1.5411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1.5404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3人(其中劳动力2人);征地前炎刘镇黄楼村人均耕地3.0831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3.0270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20人(其中劳动力11人),征地前茶庵镇精神村人均耕地3.8596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3.8542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6人(其中劳动力3人),征地前炎刘镇圣井村人均耕地1.8823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1.8791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8人(其中劳动力5人),征地前炎刘镇龙楼村人均耕地2.452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2.4493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6人(其中劳动力3人),征地前刘岗镇沈郢村人均耕地3.8108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3.9098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1人(其中劳动力0人),征地前炎刘镇石埠村人均耕地3.3962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3.396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1人(其中劳动力0人),征地前炎刘镇三星村人均耕地2.6253亩,征地后人均耕地2.6248亩,需安置农业人口1人(其中劳动力0人)。本次征收土地共需安置农业人口116人(其中劳动力64人),当地政府采用货币安置116人(其中劳动力64人),可以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,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长远生计有保障。

寿县已经出台被征地农民保障办法《寿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》(寿政〔2007〕10号),用地批准后,由寿县人民政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。但本次征收土地,征地后被征地农民人均占有耕地未低于0.3亩,不需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。

寿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、确认和听证程序,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、土地权属、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、安置途径等无异议,没有提出听证申请。

五、补充耕地情况

该批次用地使用寿县2017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计划指标(皖政挂〔2018〕85号),无需补充耕地。

六、其他情况

(一)违法用地与信访处理情况

〔动工用地情况〕项目未动工建设。

〔违法用地处理〕截止目前,无违法用地行为。

〔信访处理〕我局未接到关于该批次用地方面群众来信来访情况。

(二)已批准用地开发利用情况

2018年,我市经省政府批准用地1027.5817公顷,截止此次申报用地,已完成征地面积794.3331公顷,占批准用地面积的77.30%;已完成供地面积130.3298公顷,占批准面积的12.68%。

(三)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

本批次挂钩周转指标规模为17.5182公顷,目前未验收确认。寿县人民政府承诺2019年10月底按要求完成复垦验收,归还指标。

2018年,寿县经省政府批准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(为寿县2017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),批准挂钩周转指标面积17.7265公顷。截止目前项目未验收。

综上所述,寿县2019年第2批次(增减挂钩)城镇建设用地报件材料齐全,申报内容真实,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同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。



2019年3月5日


(联系人:郑罡 电话:0554-2695827)


公开方式:依申请公开

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5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