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2-01-10 16:11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权利人: 李慧桥;不动产证号:8-2-52_1:面积:72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区柏园小区17#东2单元2层东户.备注:依申请注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