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权利人: 李慧桥;不动产证号:8-2-52_1:面积:72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区柏园小区17#东2单元2层东户.备注:依申请注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