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2-06-23 16:32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他项权利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产权人:余丽;他项权利证号: 11018512.11006260 ;面积:41.7 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中央国际广场A栋1901室。





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2年0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