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朱垚鹏)

发布日期:2023-02-03 16:43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朱垚鹏 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053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朱垚鹏

日期:2023年02月0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