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许燮 朱晴)(杨利)(史家亮 史可冉)(胡学安)
1.许燮 朱晴 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19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103号、皖(2019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104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许燮 朱晴
日期:2023年11月28日
2.杨利 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20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154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杨利
日期:2023年11月28日
3.史家亮 史可冉 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23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1232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史家亮 史可冉
日期:2023年11月28日
4.胡学安 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27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胡学安
日期:2023年11月28日
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