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淮南市凤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)

发布日期:2024-03-25 15:49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淮南市凤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;土地证号:淮国用(2013)第060018号 ;面积:17005.79㎡;坐落:潘集区平圩经济开发区内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0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