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郑杰;不动产证号:淮大02000315 号;面积:70.51;房屋坐落:大通区大通街道远望社区甸下村教师北楼401室。(证书无法收回)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4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