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朱君)

发布日期:2024-03-29 13:55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朱君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03597、14000145_2;抵押权人:淮南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、淮南市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;面积:104.56平方米;房屋坐落: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建北村5栋2205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0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