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朱君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03597、14000145_2;抵押权人:淮南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、淮南市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;面积:104.56平方米;房屋坐落: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建北村5栋2205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4年0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