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杨传江)(赵洪寿)(徐本中)(淮南市谢家集区建筑公司)

发布日期:2024-04-16 15:44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杨传江 因保管不善将1-J2-3451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杨传江

日期:2024年04月16日

2.赵洪寿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19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478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赵洪寿

日期:2024年04月16日

3.徐本中 因保管不善将1102054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徐本中

日期:2024年04月16日

4.淮南市谢家集区建筑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(95)040038号土地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淮南市谢家集区建筑公司

日期:2024年0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