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汤修民、沈萍)

发布日期:2024-04-24 15:0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汤修民、沈萍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6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117号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国庆中路支行;面积:96.05平方米;房屋坐落:谢家集区谢家集街道谢二东村40栋(现南区10栋)608室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0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