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杨思远)(林文英)
1.杨思远 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237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 杨思远
日期:2024年04月24日
2.林文英 因保管不善,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256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林文英
日期:2024年0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