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柏发强;土地证号:(2015)G050563 ;面积:136.31㎡;坐落:八公山区紫金华庭7栋201室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4年0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