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郑白虹)

发布日期:2024-04-25 14:40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郑白虹;产权证号:104090593;面积:80㎡;房屋坐落:田区朝阳街道朝阳居委会书苑新居东单元四层西户。(依申请注销)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0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