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艾瑞卿)(陈焕美)

发布日期:2024-07-24 14:45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艾瑞卿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4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55511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艾瑞卿

日期:2024年07月24日

2.陈焕美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19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44504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陈焕美

日期:2024年0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