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常军)

发布日期:2024-07-25 11:01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常军;不动产权证号:皖(2020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59714号;面积:58.61平方米;房屋坐落:大通区洛河镇西社区轴瓦厂家属楼23栋304(23-3-4)。(证书无法收回)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07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