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范广涛)

发布日期:2024-07-25 11:14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范广涛;不动产权证号:1-J2-(98)3662号;面积:33.65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区国庆东路大通洛河居委会47-1。(证书无法收回)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07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