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陆玉岭 因保管不善将09001607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陆玉岭
日期:2024年07月31日
2.钮孝兰 因保管不善将13005929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钮孝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