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张新桥;不动产权证号:3-3-69_1;面积:50.45㎡;房屋坐落:大通新建巷-6号(拆迁注销)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4年09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