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宗友国)

发布日期:2024-09-05 09:42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宗友国;不动产权证号:3-3-1269_2;面积:51.7㎡;房屋坐落:大通市场居委会菜市场。(拆迁注销)




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09月0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