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王金凤)

发布日期:2024-09-06 15:2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王金凤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9205号;抵押权人: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;面积:106.73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高新区中南·漫悦湾17栋住宅楼203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09月0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