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刘西平)(沈泽虹)

发布日期:2024-10-15 15:50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刘西平;不动产权证号:11024606;面积:85.74平方米;房屋坐落: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建南新村67栋(现48栋)405室。(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)

2.产权人:沈泽虹;不动产权证号:皖(2017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5795号;面积:280.23㎡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香港街1#购物中心1区3层-20号及2区3层2301-2305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