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王得汉)

发布日期:2024-10-17 09:54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王得汉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04641;抵押权人:淮南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;面积:115.51㎡;房屋坐落:潘集区珠江路北侧泰府名邸小区16栋704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