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隗立芹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18941号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;面积:90.96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国庆街道湖滨村旧改项目湖滨公园城11栋707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4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