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隗立芹)

发布日期:2024-10-18 15:5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隗立芹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18941号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;面积:90.96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国庆街道湖滨村旧改项目湖滨公园城11栋707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