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郭继红)

发布日期:2024-10-23 10:4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刘道友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郭继红;不动产权证号:105060372;面积:46.42㎡;房屋坐落:田区洞山街道小街居委会铁路村6#-3-4。(拆迁注销)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4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