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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公告
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李啟强)
发布日期:2024-11-19 13:43
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作者:尚克海
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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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李啟强 因保管不善将10007918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啟强
日期:2024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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