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(张新春)

编号:淮字继第(1641)号

发布日期:2024-11-28 16:3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尚克海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新春申请继承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继承人(拟登记的权利人):张新春
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张洪翠

不动产证号:皖(2019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13953号

不动产坐落:谢家集区新家园小区B区37栋101

不动产权利类型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房屋用途:住宅

房屋建筑面积:79.17m²
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田家庵区高新区中城建研发展示中心行政综合楼1416 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

联系方式:0554-2699166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4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