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费玉林)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费玉林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205号、皖(2017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338号;抵押权人: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青支行、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;面积:85.52㎡;房屋坐落:大通区九龙岗镇九大路顺发泽润园一期E区35栋102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4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