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张盛阳)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张盛阳;不动产权证号:皖(2017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4125号;面积:214㎡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龙湖路商贸文化广场H楼301(H#-1#.2#)。(法院协执)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4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