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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公告
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李志洲)
发布日期:2024-12-20 09:18
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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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李志洲 因保管不善将10005284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志洲
日期:2024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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