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聂鑫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08698;面积:1300.17㎡,抵押权人:淮南徽鸿典当有限公司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朝阳街道龙湖南路12号名仕大酒店101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0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