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聂鑫)

发布日期:2025-01-20 10:55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聂鑫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08698;面积:1300.17㎡,抵押权人:淮南徽鸿典当有限公司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朝阳街道龙湖南路12号名仕大酒店101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