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彭德付)

发布日期:2025-06-26 09:55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彭德付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0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689号;抵押权人: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公山支行;面积:42.17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龙湖路,朝阳路地下人防市政步行街工程-1429。

2.产权人:彭德付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0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700号;抵押权人: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公山支行;面积:42.17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龙湖路,朝阳路地下人防市政步行街工程-1431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