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欧森龙、闫林丽)

发布日期:2025-07-02 14:22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欧森龙、闫林丽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23473;抵押权人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城建支行;面积:126.93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·国际城B区32栋103。

2.产权人:欧森龙、闫林丽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4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620号;抵押权人:淮南市仁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;面积:126.93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·国际城B区32栋103。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7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