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李婷、刘明磊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2004号不动产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婷、刘明磊
日期:2025年07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