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李婷、刘明磊)

发布日期:2025-07-02 15:11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李婷、刘明磊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2004号不动产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李婷、刘明磊

日期:2025年07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