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盛军)

发布日期:2025-07-04 15:52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、产权人:盛军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4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738号;抵押权人: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;面积:86.97平方米;房屋坐落:大田家庵区天凌尚书苑1栋1702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7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