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刘尉月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3011090;抵押权人:淮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;面积:90.86㎡;房屋坐落:田区朝阳东路舜新新村1-2-3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07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