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刘明阳;不动产权证号:皖(2023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130685号;面积:83.2㎡;房屋坐落:大通区东方城市花园瀚城四期D21栋3302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07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