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刘许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060号;抵押权人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支行;面积:118.24㎡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上郑广场·翰林锦里10栋3104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07月09日